•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深圳研究院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深圳研究院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深圳研究院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深圳研究院
联系我们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深圳研究院
电话:0755-86181186
传真:0755-86181186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9号虚拟大学园A307



2018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深圳高级课程研修班招生啦!

更新时间:2018-03-04  点击数:

 

 

2018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深圳高级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一所随着国家的发展而迅速扩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国内外都享有声誉的著名学府。1997年成为首批被列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大批获得政府特殊津贴、受聘担任政府学术机构成员的专家学者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学校与美、英、法、德、俄、日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大学、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的交流合作关系。

 

二、培养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员在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涉外经贸法律专业知识和外语等方面的水平有较大的提高,达到独立从事涉外经贸法律实务技能的规格。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管理、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优先录取

   2.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不限,有学士学位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四、课程设置

国际法学专业:英语、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际货物买卖法、经济法、比较民事诉讼法、公司法、海商法、证券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比较合同法案例研究、知识产权法专题、国际法、法律英语、保险法专题。

民商法学专业:英语、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市场经济理论研究、国际货物买卖法、经济法、比较民事诉讼法、公司法、海商法、证券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比较合同法案例研究、知识产权法专题、商法、法律英语、保险法专题。

经济法学专业:英语、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市场经济理论研究、国际货物买卖法、经济法、比较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宏观调控法专题、证券法、产品质量与安全法专题、比较合同法案例研究、知识产权法专题、商法、法律英语、保险法专题。

 

五、培养方式
   强调理论与案例教学相结合,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课程教学风格多样化,课堂讲授、小组讨论、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开班时间

限招五十人,满二十人即可开班

 

七、考核及发证

  1、学员修完规定课程,获得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颁发的相关专业(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2、通过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和经济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获得学士学位三年后方可申请参加考试)者,通过论文答辩后,授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相关专业(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制及学费
  学制两年,利用周末时间在深圳集中上课,费用请咨询招生老师。

 

九、报名手续

  1、现场填写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2、提供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交2张两寸和2张一寸照片(蓝底或白底);
  5、两年学费报名时一次交清。

 

十、通过银行汇款交费的学员可将学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户 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深圳研究院
   账 号:4420 15372000 5251 7503

  附 言:汇款时请注明专业及姓名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徐老师

  电话:0755-86181186 13810126359 15919824736

  地址:深圳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9号虚拟大学园A307(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深圳研究院) 

 

   

 

电话:0755-86181186   传真:0755-86181186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9号虚拟大学园A307

版权所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深圳研究院 UIBE.VERSION.12.0 Copyright 2016 UIBE All Right Reserved

外经贸网备1251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