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及深研院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首批“211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坐落在首都北京朝阳区,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2010年12月,教育部与商务部正式签署协议,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校下设研究生院及18个学院,是拥有经、管、法、文、理五大门类,以经济金融、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外语等优势专业为学科特色的多科性财经外语类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深圳研究院是学校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于2013年成立的独立事业单位法人实体,是学校在粤港澳大湾区和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智库,是学校人才培养和教育改革的创新实践基地。深研院自成立以来,将学校的学科优势和深圳的地域优势相结合,紧密结合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要,探索高校——政府——企业在人才培养和研究创新方面的合作机制,探索办学新模式,为研究成果转化打造平台;举办全国性和国际性高水平学术论坛,推动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为总结改革开放前沿的经验模式和发展道路贡献智慧力量。
二、招生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专业相关领域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优先录取;
2.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不限。
3.免试入学。
三、课程设置
法学专业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传统优势学科。1984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立“国际经济法系”,历经40年的发展,目前学科体系设置完整、国际法专业特色鲜明、学术和教学水平一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设有完整的法学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1985年即成为全国首批获得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四所院校之一。法学院教师的博士化率达到97%以上,并且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曾在国外名校法学院学习或进修,包括耶鲁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密西根大学法学院、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院等。
核心课程 |
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
专业课程 |
国际法学 |
市场经济理论研究、国际货物买卖法、经济法、比较民事诉讼法、公司法、海商法、证券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比较合同法案例研究、知识产权法专题、国际法、法律英语、保险法专题 |
民商法学 |
市场经济理论研究、国际货物买卖法、经济法、比较民事诉讼法、公司法、海商法、证券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比较合同法案例研、知识产权法专题、商法、法律英语、保险法专题 |
经济法学 |
市场经济理论研究、国际货物买卖法、经济法、比较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宏观调控法专题、证券法、产品质量与安全法专题、比较合同法案例研究、知识产权法专题、商法、法律英语、保险法专题 |
四、特色优势
1.精选的优势专业:精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以及传统优势学科,学科排名全国领先。
2.完善的人才培养:引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部成熟的人才培养体系,帮助学生搭建系统全面的专业知识架构,融入特色的在职教育职业发展应用知识模块。
3.强大的师资配置:全部老师均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本部任教老师,并经过严格的教学能力和课程反馈筛选,用学员口碑说话,综合好评度96分+。
4.深入的高端人脉:帮学员建立深入的校友交际圈,持续举办学员联谊活动,组织跨班级的行业资源聚会,拓展各行业高端人脉资源,组织校友企业参访等活动。
5.优化的课程结构:保持课程的前沿性、针对性、趣味性、互动性、应用性、咨询性,从多个角度引导学生学习。每门课程在保留传统精华内容的同时,每年根据教学需求进行课程方案的调整,确保课程内容对解决学员问题更加实用有效。举办名师讲堂,邀请行业名师分享他们对热点问题的观点、对经济社会形势的思考,拓展学员知识架构。
6.免费的增值服务:免费优先参与我校组织的湾区论坛、专家讲堂、校友沙龙等活动。
7.温馨的学习环境:配备专属的教室,课间提供丰富的零食茶歇,让你心无旁骛的学习。成立学习互助小组,互相督促学习,共同进步不孤独。
8.终身的学习机制:缔造终身免费的学习交流平台,缺课可以参加下一轮次的课程学习和考试,可申请免费参加我院其他专业(管理学、金融学、法学、大数据、国际贸易、保险等)的课程旁听。
五、师资力量(部分)
授课师资全部来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部副教授以上优秀教师。
梅夏英,对外经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武汉大学民商法硕士、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出站。讲授研究生课程《民法学讲座》、《物权法专题》和《大陆法系经典文献》,以及本科生核心民法《民法总论》、《物权法》和《债法总论》等。参加了中国物权法草案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主要著作有《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合著)、《物权法专题研究》(副主编)、《私有财产的法律保护》(合著),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讲授课程《民法学讲座》、《物权法专题》和《大陆法系经典文献》、《民法总论》、《物权法》和《债法总论》等。
沈四宝,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顾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席、仲裁员,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商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中央高级干部讲师团成员和中央法制讲座主讲人。兼备深厚的中西方法学理论基础,尤其在国际商法领域有着较高造诣。作为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法律专家,沈四宝教授对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决、房地产业务等法律问题均有深入的研究,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黄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系主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民建北京市法制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委员。主要从事经济法、竞争法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中国最著名的反垄断法专家之一,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参与了中国《反垄断法》、《对外贸易法》、《破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立法草案或法律修改的专家论证会。
鲍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美国劳约拉玛利蒙特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英国牛津大学法律系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所访问研究员,美国波士顿大学欧洲研究中心高级访问学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比较法与欧盟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暨国家人权与教育培训基地”学术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李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产品质量与安全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学士、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律顾问(2020—2022)、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法》修订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第二届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常务理事、中国检验检测学会理事等。曾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起草组咨询专家,首届、第二届、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质检总局“全国质量强市创建”评审专家,国家质检总局“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评审专家,国家质检总局《消费品安全法》立法研究顾问专家,国家质检总局《质量促进法》立法研究顾问专家、第一届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新疆自治区政府质量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第六届、第七届省长质量奖评审专家等,入选“2012质量之光”年度质量人物。现任主要教学与研究领域为: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法制现代化、中国法律传统等。
宁红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曾赴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访问。主要研究领域为合同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保护法等。现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消费者保护协会常务理事、文化与旅游局特邀专家等。主要研究领域为:合同法、法经济学、消费者保护法等。现任北京市消费者保护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
郑海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于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获职业法律博士(Juris Doctor)学位,并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主讲宪法学、比较宪法(英文)等课程。迄今为止,已翻译出版《比较宪法:高阶导论》、《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法理学讲义》等著作,在《法学评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并主持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等科研项目。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主讲课程包括宪法学、比较宪法、法学经典文献导读,以及全英文课程Comparative Constitutional Law,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等。
冯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美国康涅狄格大学法学硕士。国家青年拔尖人才(2020);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中国人民大学美国法研究所研究人员;台湾科技大学管理研究所特邀副研究员;《东方法学》特约编辑;国务院国资委法规处特邀研究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信证券合规处特邀研究员。研究领域:国际商法、海商法、保险法。
六、学习与结业
1.学校统一安排周末授课,2年内完成整体课程学习;
2.学员修完规定课程,并经过相应的课程考核合格者,获得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颁发的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七、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高级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2份复印件)。
3.提交4张两寸和4张一寸免冠照片(蓝底)。
4.提交报名资料至招生邮箱:uibe_szyjy307@163.com。材料与入学资格审查验证通过后缴纳学费签订服务协议,发放录取通知办理入学。
八、联系我们
电 话:0755-86181189
李老师 15302720840
15302722124
曹老师 13043487530
官 网:szyjy.uibe.edu.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三道2号虚拟大学园产业化综合楼A50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9号虚拟大学园R4栋A30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深圳研究院